健身中心涉威逼簽約 「害羞男」被詐90萬

2020-05-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無良商販設局開設短期健身中心,在旺角招客入局威逼簽約騙財,一名說話遲緩男子去年中慘變提款機,被逼簽多份健身合約,兩個月內提走全部積蓄,更被逼往財務公司借貸支付合約費,損失共九十萬元,至被追債始為家人揭發向海關舉報,關員日前拘捕一名健身中心董事及兩名銷售員,他們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為自七年前條例修訂以來,健身中心以不良手法經營涉案金額最高的單一案件。 

去年六月,開業數個月的健身中心在旺角擺檔推銷,以贈品,優惠試玩利誘顧客簽約,一名三十多歲男事主被兜搭,他說話遲緩,性格害羞怕事,加上透露自己有一定積蓄,成為銷售員目標,即帶領事主到面積細小的健身中心,職員要求簽署逾七萬元的長期月費服務合約,之後在兩個月內頻頻要求加碼簽約,事主欲拒絕,銷售員恐嚇會興訟並要求賠償數十萬元。

事主害怕就範,由銷售員帶到連鎖店購買萬多元的現金卡,事主回到健身中心後,銷售員不斷批評他的體格,逼使其再購入單對單健身服務。稍後,銷售員再以簽新合約可同時取消新舊合約,誘導事主購入更多服務,甚至要求事主支付儀器保養金等,他無奈下向財務公司借錢交費。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葉冬菁指出,銷售員在兩個月內以現金或現金卡交易,不留記錄增加執法機構調查難度,手法非常卑劣,未幾健身中心亦結業。據了解,事主損失六十萬元積蓄,又向財務公司借貸了約三十萬元付合約費,該筆金錢足以進行多年的健身服務。

銷售員恐嚇合約中有保密條款,故事主一直不敢張楊,直至早前無法償還債項被家人獲悉,向海關報告。海關深入調查,本月二十二至二十五日展開代號「破風」行動,拘捕一名健身中心董事及兩名銷售員(二十二至三十八歲),他們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一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逼使顧客購買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是該條例自二〇一三年七月修訂以來,海關偵破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涉案金額最高的單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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