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快訊
2020-05-24 00:00 人行公布,延長包商銀行接管期限6個月,由5月24日起至11月23日止。去年5月24日起,人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接管包商銀行,接管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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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公布,延長包商銀行接管期限6個月,由5月24日起至11月23日止。去年5月24日起,人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接管包商銀行,接管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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