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幼師投訴遭無理解僱 校方否認

2020-04-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疫情下全港學校停課,幼稚園營運受到嚴重衝擊,三名曾於兩所大型幼稚園任職的本地及外籍教師,投訴遭校方無理解僱,三人已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合計約三十二萬元。有個案疑僱主規避賠償代通知金或遣散費,要求教師自行辭職,釀成勞資糾紛,有教師更因此申請破產,而幼稚園均否認指控。

三名遭解僱教師,來自本地兩所大型幼稚園,化名藍老師及王老師的兩名事主,投訴校方指控她們「行為嚴重違反專業操守」,威脅自願即時離職,並不賠償代通知金。任教另一幼稚園的外籍教師Barry(化名),稱校方二月初要求教師同意放無薪假,並支薪三分之一,他拒絕後遭到解僱,僅獲一個月代通知金,卻沒有遣散費,現因無法償還貸款而申請破產。

協助三名事主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稱,據悉兩校至少有十名教師面臨相同情況,形容做法「超越法律」規避法定勞工補償,促請政府為失業僱員提供援助。涉事兩所幼稚園均否認指控,其中Barry任職的幼稚園回覆本報稱,涉事教師曾遭家長投訴教學方法「不恰當」,經調查後認為投訴屬實,將其解僱;又指部分外籍教師要求放無薪假,並要求校方支薪三分之一作為生活補貼,強調做法並非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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