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三日掃違禁樓上吧拘十男女

2020-04-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針對酒吧違反停業禁令,加上復活節假期開始,警方連續三日在西九龍展開大規模巡查行動,發現尖沙嘴金馬倫道一家樓上吧違規經營,拘捕兩名負責人及五名職員,場內二十五名顧客由於分枱而坐,未有違反「限聚令」,其中二十二人獲准離開,另三人因被警方通緝及未能出示身分證被捕。

警方連續三日在尖沙嘴查獲違規營業酒吧,再拘捕十人。被捕十人包括四男六女,年齡由二十六至四十九歲,其中七人為酒吧負責人及職員,他們涉嫌違反酒吧停業禁令,稍後將被落案控以有關罪名,其餘兩名男子因欠交罰款被警方通緝,另一名女子未能出示身分證被帶署。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表示,西九龍總區反黑組聯同油尖警區、旺角警區及深水埗警區人員,前日傍晚六時展開「犁庭掃穴」行動,除打擊涉及黑社會非法罪行外,亦針對政府《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確保所有娛樂場所遵照規定暫時停業。

至昨凌晨一時許,人員發現尖沙嘴金馬倫道二十四號一家樓上吧違規營業,當場拘捕兩名負責人及五名男女職員,至於在場二十五名男女顧客,因在二千多呎酒吧內分九枱而坐,而每枱亦不超過四人,加上每枱距離符合一點五米規定,未有違反「限聚令」規定,探員於是容許他們離開,但當中三人因被通緝及未能出示身分證被帶署。

鍾雅倫強調,復活節假期,警方將加強巡查行動及執法,確保無人違例。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政府於本月三日宣布多個娛樂及高風險場所,包括酒吧停業十四天,及後再將停業禁令延至本月二十三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訂明,會址內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

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本周三凌晨,警方在海防道一家樓上吧拘捕六十五人,其中負責人涉違規被檢控,六十四名顧客亦被票控罰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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