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過野味禁令 養殖水魚等可食用

2020-04-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深圳市日前召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了立法禁吃貓狗肉,不過人工飼養的水魚、牛蛙和鵪鶉則列入可食用範圍。當局表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台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今年二月底,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曾就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公開徵求意見,當時官方解讀中提出,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水魚、蛇、鳥、昆蟲等動物,因具有不小的疫病傳播風險,因此排除在可食用範圍之外,隨即引起坊間熱議。其後農業農村部於三月四日發出通知,明確指出水魚、龜、牛蛙和美國青蛙等動物可養殖食用。

廣東省市人大常委會於三月三十一日通過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全面禁食野生動物。

同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亦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列明食用野味的黑名單和白名單,將於五月一日開始實施。兩個《條例》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及人工飼養的水魚、牛蛙可以食用,但貓狗則禁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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