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主席受賄判無期徒刑

2019-12-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新疆自治區政府主席努爾白克力受賄案昨天在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白克力受賄共計七千八百一十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白克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新華社報道,一九九八年至二○一八年,白克力利用擔任烏魯木齊市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主席、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推廣產品、享受優惠政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七千九百一十萬餘元。

白克力是至今被查處的最高級維族官員。他曾任新疆自治區政府主席長達七年,處理過○八年烏魯木齊「七.五」騷亂,一四年突然貶任國家能源局長,去年九月落馬。中紀委曾痛斥其生活奢靡,貪圖享樂,搞權色交易,大搞家族式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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