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23條不能不立法

2019-11-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近日撰文,指二十三條未立法令港獨問題加劇。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表示,二十三條不可能不立法,表明中央有釋法權處理二十三條,但應該由中央設定時限抑或港府何時開始進行研究,現時難以輕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表示,港府不斷拖延立法是失敗,同樣認為中央有權落實國安法。有人大代表表示,不排除中央會把二十三條如《國歌法》般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實施。

譚耀宗昨日表示,香港回歸二十三年,《基本法》對二十三條立法亦有要求,香港現時社會紛亂,即或現時港獨市場有限,中央仍然對此緊張,留意情況。雖然以往有人認為香港沒有條件「港獨」,惟譚耀宗表示,近年有人不斷挑戰底線,包括成立組織、參政的政綱隱含「自決」等,如果一直沒有制度處理,可能會出現有恃無恐情況,一發不可收拾。

譚耀宗承認,人大有釋法權處理香港二十三條的立法問題,張曉明在文章中亦有重申釋法權力,人大常委會在有需要時會運用,惟他明言暫時未能輕言用甚麼方法處理立法問題,隨便說一個方法亦未必適合。被問到中央會否修改《基本法》將二十三條中「香港自行立法」的字眼刪除,為人大常委會提供處理空間,譚耀宗說,回歸以來未曾修改過《基本法》。雖然《基本法》能夠修改,但他明言不是隨便改,如果要改會小心考慮。

譚惠珠昨日接受《巴士的報》訪問時則表明,中央及全國人大在立法有最後的權力,舉例指《v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如果香港有情況發生危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的話,那常委會可以宣布,把全國性的法律在香港實施。譚惠珠又認為,現時情況單是立二十三條不足夠,認為香港教育制度應讓年輕人更了解國家的情況、國民身分的認同,同時認為應該就網絡作適度限制,考慮立法,以防煽動、顛覆、令社會不受控的情況出現。她表明,「各屆政府把這件事不自行處理,而希望下一屆去做這件事,這是很失敗的」。

有人大代表表示,現時社會紛亂,既然港府處理《逃犯條例》修訂亦碰壁,二十三條立法相信是難上加難,不排除中央會把二十三條如《國歌法》般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實施。他相信中央仍在評估現時的局勢,如若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大敗,則中央可能會無後顧之憂進行立法。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昨日出席港台節目表示,四中全會上不斷談及「依法治港」及「國家安全」等字眼,但就未有再提及「高度自治」,憂慮管治香港的其中一個任務已經是二十三條立法。對於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提到,要完善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以及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他認為上述種種均是誤判香港當前形勢,實行只會令香港欠缺獨特性,放棄香港當前的穩定及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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