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欠廣告費 董事長被列失信人士

2019-11-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保護嗓子,請用金嗓子」,每到央視頻道晚間黃金時段,總看得到這段廣告,為廣西金嗓子打下金漆招牌。內地傳媒報道,金嗓子因為欠下五千多萬(人民幣,同下)廣告費,公司創始人兼董事長江佩珍,近日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消費。

金嗓子靠着喉片起家,曾請來巴西足球明星朗拿度、卡卡拍廣告,金嗓子喉片藉此紅遍大江南北。公司一度躋身中國製藥企業一百強,並於二○一五年在香港上市。不過照片被印在金嗓子喉片包裝上的公司董事長江佩珍,近期陷入法律漩渦。

據「界面新聞」及「時間財經」報道,金嗓子為開拓新產品,推出金嗓子草本植物飲料,並贊助《蓋世音雄》、《蒙面歌王》等綜藝節目。金嗓子與製作方星空公司及萬象媒體廣告公司簽訂合約,總值八千萬元,將在節目中植入金嗓子廣告,並約定收視率。

事後,《蒙面歌王》收視率超標,而《蓋世音雄》收視不如預期,金嗓子前期已支付一千三百萬元,後續金額始終沒有付款,星空公司把金嗓子告上法庭。今年六月,上海市高級法院終審判決,金嗓子需支付剩餘共五千一百六十七萬元廣告費,但金嗓子未履行,江佩珍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消費,包括限制乘坐飛機頭等艙,限制在星級以上酒店消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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