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列車不得進食 新法明年四月實行
2019-10-27 00:00
《辦法》還指出,具備條件的車站應設置無障礙衛生間、嬰兒護理台、兒童洗手盆等服務設施,宜開闢母嬰室,設置自動提款機、自動售貨機等便民服務設備。乘客應遵守票務管理規定,持有效憑證乘車,不得採取尾隨或強行衝撞檢票機等方式逃票。
《辦法》明確了影響城市軌交運營秩序的行為,包括: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單車,使用滑板、溜冰鞋;以及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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