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遜堅持延期脫歐錯誤 影印信交歐盟 拒簽名表態

2019-10-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英國國會下議院上周六通過一項關鍵修正案後,首相約翰遜按法律要求致函歐盟要求延遲脫歐,但他沒有在信上簽名。他更另外發了一封附有簽名的信件給歐盟,闡述延期脫歐是一個錯誤,希望歐盟不要同意延期。內閣大臣高文浩周日表示,英國無論如何將在本月三十一日脫歐。《金融時報》報道,約翰遜希望新脫歐協議本周可在國會通過。

上周六,國會以三百二十二票對三百零六票,通過保守黨議員利凱輝提出的一項修訂案,實質上逼約翰遜致函歐盟,尋求再度推遲脫歐。約翰遜計畫周一再次把新脫歐協議帶到國會闖關,下議院議長白高漢當日會決定是否批准。《金融時報》分析指出,約翰遜一旦回到國會再戰,有機會以五票險勝,即約三百二十個跨黨派議員支持新協議,三百一十五個議員反對。

利凱輝的修正案暫緩對約翰遜日前與歐盟達成的新脫歐協議進行表決,直至實施新協議所需的立法都在國會通過為止,意味約翰遜必須遵守國會九月通過的一項法案,向歐盟提出把「脫歐」限期延至明年一月底。但約翰遜表示不會再和歐盟談判延期脫歐,而是會按照修正案的要求,盡快推動脫歐協議相關內容的立法在英國議會通過,力求守住他重申多次的十月三十一日脫歐的底線。約翰遜已按規定致函歐盟要求延後脫歐,不過那封信是影印本,而且沒有署名。英國駐歐盟大使巴羅附上第二封信,說明第一封信是遵從國會通過的法案。

約翰遜還寄出第三封署名的信,表達他認為延後脫歐是個錯誤,他並沒有要求歐盟延後脫歐。他在這封署名信中解釋,他本人不想延遲脫歐,但國會上周六未能通過新協議,他是按法例要求才會申請延期,會交由歐盟決定,是否接納三個月的延期申請,或反建議其他時限。約翰遜在信中表明,再次延遲脫歐是錯誤,會損害英國及歐盟的利益。他同時表明,有信心國會可以在十月三十一日前通過這項脫歐協議。

約翰遜還打電話給德國總理默克爾、法國總統馬克龍及圖斯克,聲稱英國國會議員逼使政府送出的信,是國會寫的信,不是他的信。約翰遜還要求歐盟領袖「請英國國會重新考慮」,理由是「對英國和歐盟來說最棒的事」,是英國能如期在十月三十一日脫歐。馬克龍回應道,當約翰遜與歐盟在布魯塞爾敲定協議時,他有「合理信心」認為新版協議將會獲得英國國會批准。馬克龍續稱:「我認為應該尊重十月三十一日的脫歐期限,我不認為應該給予新期限。我們必須終結這些協商,並着手談判未來關係。」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推文說,已經收到約翰遜來函,會諮詢各歐盟領袖如何處理。歐盟消息指,可能要花數天討論。

英國負責處理無協議脫歐準備的內閣大臣高文浩周日對天空新聞說:「我們將於十月三十一日脫離歐盟,我們有方法及有能力這樣做。」他又說:「(約翰遜)致函歐盟是因為國會要求,但國會不能改變首相的想法,也不能動搖政府的政策或決心。」他又表示英國無協議脫歐(硬脫歐)的風險上升,政府會加強準備,包括啟動代號「黃鵐行動」的計畫,以免基礎設施因硬脫歐出現毀滅性崩潰。

外交大臣藍韜文也表示,保守黨在下議院應有足夠票數支持,讓新脫歐協議獲表決通過,聲稱至少有三百二十名跨黨派議員願意支持。他指國會無法箝制首相言論,而歐盟內部許多人對英國可能進一步延後脫歐感到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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