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癡呆婦安樂死 荷醫生判無罪
2019-09-12 00:00
案中七十四歲女病人患有嚴重認知障礙症(以往稱老人癡呆症),在二〇一六年接受安樂死死亡。她在死亡之前四年確診患上認知障礙症,於是立下書面聲明表示有意在她被送進療養院前接受安樂死,但也表示由她自己決定安樂死的適當時間。一名女醫生在她被送進療養院前,決定按照她的聲明替她安樂死,同時獲得另外兩名醫生獨立確認。
據報該名醫生讓女病人喝下放有鎮靜劑的咖啡,隨後開始給病人注射藥物,孰料期間病人突然甦醒站了起來,最終女醫生在病人的女兒和丈夫協助下繼續注射藥物,致女病人死亡。檢控官表示該名女醫生雖然忠實執行該女病人書面聲明交託的安樂死指示,但未能確認她是否當時同意安樂死,因為她可能會改變主意。控方認為涉案女醫生應進行更深入討論,才決定替該女病人執行安樂死。海牙法庭法官倫克根斯周三裁定,案中女病人由於患了嚴重認知障礙症,在接受安樂死時,已沒有能力表達意願,甚至不明白甚麼是安樂死。法官裁定涉案女醫生符合安樂死的所有規則,判這名現年六十八歲的女醫生無罪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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