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投票年齡降至18歲

2019-07-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周二以二百一十一票,一致通過修改聯邦憲法修正案,把投票年齡從二十一歲降低至十八歲、參選年齡也從二十一歲降至十八歲,以及將有自動登記選民制度,締造馬來西亞新歷史。這項修正案仍須呈給上議院通過。首相馬哈迪在為法案進行二讀總結時表示,現有三百九十萬名年滿二十一歲但仍未登記為選民的馬國公民,日後將會自動登記為選民,並將獲優先處理。他說,降低參選年齡至十八歲相信能獲德州政府的同意,因這給予青年空間和機會參與選舉。一旦國會通過修憲案,預計在二〇二三年及格選民將會增加五成,即達二千二百七十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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