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反酒駕截64車 「醉」司機拒吹波逃跑

2019-07-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昨展開打擊酒後駕駛行動,先後截查六十四輛汽車,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中一名懷疑「醉駕」司機,在青沙公路棄車奔逃,被警方擒獲,報稱不適送院,警方重申,酒後駕駛可釀嚴重交通意外,會被判監禁,巿民勿以身試法。

新界南交通警反酒後駕駛,青沙公路逮捕企圖逃走醉司機。消息稱,鑑於近期部分駕駛者深夜消遣完後,帶醉駕車,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昨凌晨分幾處地點截查可疑車輛,先後有六十四輛汽車的司機被要求酒精呼氣測試。

其中在青沙公路往尖山隧道方向,警方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於是截停私家車調查,該名司機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呼氣測試,突然企圖逃跑,警員及時阻截,他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並報稱身體不適,由救護員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警方表示,案件改列為「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涉案車輛亦被拖走檢驗。警方呼籲各駕駛人士,酒後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

干犯「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作檢查呼氣測試」或「沒有提供呼氣、血液或尿液樣本以作分析」罪,首次定罪停牌期為兩年,再次定罪停牌期為五年,除停牌外亦可被判處監禁。

警方將繼續打擊酒後駕駛,以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醫學界指出,酒後固然不能駕駛,其實酒後二十四小時,酒精未必完全消解,仍會影響判斷及駕駛能力,隨時累己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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