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涉猥褻女童 正式被滬警批捕
2019-07-11 00:00
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昨日通報稱,綜合疑犯供述、被害人陳述及其他證人證言等證據,王振華、周某某的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
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昨日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意味著案件將進入司法起訴程序。
通報表示,目前,警方對該案進一步開展深入調查,堅決一查到底,全面查清案情,並向民眾徵集線索。此外,警方對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堅持對此類犯罪依法嚴厲打擊。
據此前報道,王振華上周三涉嫌猥褻兩名女童被刑拘。兩個女童是由一名女子周某以「去上海迪士尼玩」為藉口,從江蘇帶往上海,王振華事後付給周某一萬元人民幣作為報酬。上海市政協本周一撤銷王振華市政協委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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