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女星泰捕巨蛤恐囚五年
2019-07-07 00:00(星島日報報道)泰國媒體上周五報道,南韓女星李烈音四月到泰國拍攝真人騷節目時,捕抓瀕危的巨蛤。儘管製作單位對外致歉,但泰國官員昨日表示,李烈音行為已經觸法,恐面臨最高五年刑期。
巨蛤被列為瀕危物種,依照泰國法律必須加以保護。李烈音捕獲巨蚌的照片開始在網絡上瘋傳,讓泰國當局注意到她的違法行徑。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負責人納隆告訴法新社,他已在本月三日向李烈音提出兩項起訴,包括違反國家公園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納隆說:「她依法面臨五年刑期」。納隆指出,雖然節目製作公司已道歉,「但這是刑事案件,我們不能撤回起訴」。他還說,即使李烈音已不在泰國境內,警方仍會想辦法找到她。
倘若李烈音遭法院判定有罪,依照國家公園法恐處以五年刑期,或依野生動物保護法恐處以四年刑期,兩法都須處於兩萬泰銖(約五千多港元)罰金。《叢林的法則》節目上周五發聲明表示,對於不諳泰國野生動物相關法規一事「深感抱歉」。聲明指出:「將來製作節目時,我們會更加謹慎行事。」李烈音演出過《操心》等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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