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簽特赦令 貪污販毒不赦
2019-06-30 00:00
特赦令提到,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體現依法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的決定,對依據今年一月一日前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且正在服刑的九類罪犯實行特赦釋放。
獲得特赦的罪犯共有九類,包括參加過抗日、解放戰爭及建國後對外作戰的老兵;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做過較大貢獻;立過重大軍功的軍人;因防衞過當被判刑的;及年滿七十五歲或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等。
不過,特赦令同時表明,貪污受賄犯罪,軍人違反職責犯罪,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販賣毒品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罪犯,其他有組織犯罪的主犯,累犯的均不能獲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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