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痲瘋病患家屬提告 法院首判國家賠償

2019-06-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各地前痲瘋病患者的五百六十一位家屬提出集體訴訟,指國家對痲瘋病患者採取錯誤的隔離政策,連帶造成患者家屬權益受損,熊本地方法院昨日首度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道,這是法院首度裁定,國家採取隔離政策不僅對前痲瘋病患者,甚至對家屬造成損害同樣負有責任。這宗集體訴訟是由前痲瘋病患者的五百六十一位家屬提出,指國家採取錯誤隔離政策,讓前患者家屬受歧視,權益嚴重受損,要求國家賠償每名原告五百五十萬日圓(約四十萬港元),並應登報道歉。

訴訟爭點在於國家對患者的隔離政策是否對家屬權益帶來損害,及要求賠償的權利時效是否已過等等。熊本地方法院昨日宣判,國家應負賠償之責。由前痲瘋病患者本人提出的訴訟,法院在二○○一年認為隔離政策違憲判決國家賠償,但法院做出國家對前患者家屬造成損害也有責任的判決,昨日則是第一次。

其中一名原告是住在鹿兒島縣奄美大島的八十一歲赤塚興一,他的父親赤塚新藏一九四七年被強制送進島上的療養院。在父親被送進療養院後,赤塚興一說,周遭朋友相繼離去,讓他對自己最喜歡的父親的想法產生動搖。由於持續受到社會上的偏見影響,赤塚興一漸漸也疏遠父親,連自己的結婚典禮都拒絕父親參加。

二○○一年法院做出認為國家隔離政策有過失的判決時,赤塚新藏已過世十一年。因為這項判決,赤塚興一開始察覺到過去對待父親的方式並不正確。赤塚興一抱著對父親的贖罪和希望恢復父親名譽的想法,開始以真名出席演講活動,但自己的四個孩子中有三人相繼離婚,讓他感覺到是否跟公開自己是前痲瘋病患者家屬身分帶來影響有關。

赤塚在判決前曾說,現在還是可以感受到社會上對前患者家人的歧視與偏見,由於國家的隔離政策讓他們精神上受到壓逼,也讓本來的家族關係受到破壞,「希望判決能認同國家須為帶來的損害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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