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九城市爆「鮮花示威」 抗議屢判強姦犯無罪
2019-06-13 00:00
在三月及四月,日本至少有四宗強姦案的判決受爭議。在一系列被告獲判無罪的個案中,名古屋的一宗備受注目。一名十九歲女子遭父親性虐多年,二〇一七年更被強姦。控方指父親長期虐待,受害人在心理上無法抵抗,被告則指女兒同意性交,沒有反抗。最終名古屋地裁岡崎支部法官認定屬「未經同意的性交」,也同意受害人長期受虐、精神受支配,卻指她「未至於無法反抗」,於三月二十六日判其父無罪。
此案激起民憤,網民大罵法官「笨蛋」、「惡魔」,聯署要求罷免法官。另有一宗女子酒後昏迷疑遭公司董事強姦的案件,福岡地方法院久留米支部法官接納被告稱「誤會女事主同意性交」,判其無罪。
日本在二〇一七年修訂有逾百年歷史的強姦法,擴大「強逼性交」的定義,納入肛交和口交,因此男性也可成受害者;最低刑期由至三年增至五年;同時容許檢方在受害者不提出控告下作出起訴。
不過,強姦法保留一項爭議性的規定,即要求檢方證明案件涉及暴力或恫嚇,或者受害人「無能力反抗」,才能判定強姦罪。示威者不滿法例不懲罰所有未經同意的性行為,要求改革強姦法,使所有「未經同意的性交」,無一例外成為罪行,向英國、德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看齊。
福岡的集會約一百人參加,女權作家北原Minori是發起人之一。名古屋約有一百二十人聚集。東京車站外也有約三百人聚集,二十七歲的後藤稚菜曾遭上司性騷擾和遭男友約會強姦,她說自己「被種下了恐懼和仇恨。」一名二十餘歲男性陪女友參加集會,他的女友也曾受到性侵。
他說:「為了保護身邊的女性,必須傾聽女性的聲音。」二〇一七年修訂強姦法時,國會要求在三年後檢討。法務大臣山下貴司上月表示會評估現時情況,並考慮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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