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澳洲阿德萊德一名男童在十三歲和十五歲時,運用「高水平的專家技術」兩次破解科技巨企蘋果公司的電腦系統,目的只為「展露身手」引起蘋果注意,希望求得一職。男童周一承認數項未經授權的修改數據罪,被輕判守行為九個月,不留案底。案情透露,男童在二〇一五年偽造數碼憑證,騙得蘋果的系統以為他是蘋果員工。二〇一七年第二次入侵後,被蘋果發現並報告給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後者又聯繫了澳洲聯邦警察。
裁判官說:「在資訊科技方面,他顯然是有天賦的人。不過,有此才華不代表他有權濫用天分。」案情透露,蘋果並沒有因為遭到黑客入侵而有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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