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同性婚姻合法 亞洲地區第一個

2019-05-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同性婚姻法案昨日在立法院通過,這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地區。從下周五開始,年滿十八歲的台灣同性伴侶便可依法登記結婚。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院會昨日處理同婚專法草案,從上午十點開始廣泛討論,直到下午立法三讀完成。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相同性別之兩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另外在親子關係方面,三讀條文明確「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准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準用民法「繼親收養」規定。不過法案沒有允許可以領養非親生子女,也沒有允許和大陸、港澳以及外國伴侶結婚。

昨日有近四萬名支持同婚的台灣民眾在立法院集會,支持台灣同婚法案。但也有許多保守團體公開表示反對,批評政府不遵守去年台灣公投民意。去年十一月台灣全民公投,反對將同婚寫入《民法》的反對票高出同意票三百餘萬,因此台灣司法部表示不修改《民法》而是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方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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