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宏偉涉受賄案 津檢察院提公訴
2019-05-11 00:00
最高檢昨日表示,公安部原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委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院提起公訴。最高檢昨日的公布,未提及孟宏偉落馬時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這一重要職務。
最高檢稱,孟宏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孟宏偉一案源於去年十月,其妻高歌向法國警方報案稱丈夫於九月底回中國後失蹤。隨後,中紀委通報稱,孟宏偉涉嫌違法,在接受國監委調查。
同日晚,國際刑警組織發表聲明指,收到孟宏偉辭呈,其辭去主席職務並即刻生效。
直至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孟宏偉被開除黨籍及開除公職,當局稱其嚴重違紀,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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