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措施推動綠色金融 金管夥銀行定共同框架

2019-05-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醞釀多時的本港綠色金融有眉目,金管局昨推出三大措施推動發展,包括為銀行業定立綠色基準、優先考慮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投資項目,以及成立綠色金融中心培訓人才。金管局總裁陳德霖預料,首要工作是與銀行探討定立共同框架,料需時1年。

金管局公布,為加快推動本港綠色金融中心地位,將實施三大措拖,其中積極推動綠色及可持續銀行。陳德霖稱,該措施會再分3個階段,首階段會參考國際標準,再與業界建立共同框架,評估其綠色基準,料需時1年。他指,完成基準後會向銀行發出指引,闡述金管局對銀行營運的要求,並確立目標,最後便會實施、審視及評估銀行的進度。

至於第二項措施,陳德霖稱,當局早已將ESG納入其信貸、債券等投資考慮因素,日後將進一步採納指導性原則,即衡量ESG與其他投資時,當兩者經風險調整後的長線收益相若時,金管局會優先考慮投資ESG項目。金管局副總裁余偉文補充,目前外匯基金在北歐及南非的ESG投資回報良好,亦發現再生能源等部分綠色項目,收益較其他項目更高。

金管局指,外匯基金繼2017年在新興市場進行再生能源投資10億美元後,目前計畫再增加10億美元可持續發展投資,同時亦在股票投資指引、私募股權投資、物業投資等,加強考慮ESG原則。而這類投資陸續增加後,金管局正研究設立披露框架,在顧及市場敏感性前提下,適度交代當局綠色金融及ESG投資情況,讓外界了解進展。

最後一項措施為建立綠色金融中心,將由金管局轄下的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管理,會培訓專才,並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向業界分享經驗及提供技術支援,以提升對綠色金融的認知。

陳德霖表示,全球面對氣候變化風險,金融體系的管理方式對解決該議題舉足輕重,相信該三項措施有效紓緩問題。對於若銀行無法遵循會否加入罰則,他稱言之尚早,要先向業界諮詢及溝通。

銀行公會主席禤惠儀歡迎措施,形容綠色金融是大勢所趨,並指出2017至2030年新興市場會有高達23萬億美元氣候項目發展,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身分,可促進外國與內地市場交流合作。同時她稱,銀行公會上月已成立綠色金融委員會,會與即將成立的綠色金融中心緊密合作,包括制定有關框架。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高迎欣亦表示,會積極響應綠色金融發展方向,把低碳、環保和綠色作為發展重要投資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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