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領陸33億補助金 旺旺:炒作不實信息

2019-04-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有台媒早前報道稱,旺旺集團近年來領取大陸巨額輔助金約三十三億元人民幣,引發各界關注。陸委會昨日就此回應,旺旺尚無違反兩岸條例,但宜說明情況。旺旺隨後發布聲明指,此舉為刻意炒作不實信息,對於某報的刻意「抹紅、抹黑」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

有台媒報道稱,經追查港交所早前公布的旺旺中國二〇〇七至二〇一八年財報後發現,旺旺中國十一年來領取大陸政府巨額補助金約三十三億元人民幣。報道引述相關財報稱,「政府補助金指從各政府機構收到的補貼收入,作為給予本集團在中國若干附屬公司的獎勵。」報道還質疑大陸補助旺旺原因及使用明細。

旺旺集團持有《中國時報》等媒體。陸委會副主任邱垂正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大陸慣以補貼政策促進產業發展,尚無違反兩岸條例。他亦強調,若大陸基於政治目的,以補貼方式介入台灣媒體經營,政府須加以防範。旺旺宜對外說明領取大陸補助的具體情況,以解除外界疑慮。

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發布聲明表示,歷年輔助金均經會計審核程序,載明於年報公開訊息中,無任何隱密資訊。聲明亦指出,中國旺旺為香港上市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股東結構不同。聲明還稱,某報自二〇一三年開始「抹紅、抹黑」旺旺集團及中時媒體,「今日再度以相同手法混淆視聽,本公司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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