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立法嚴管暴力內容 社媒高層可判囚三年

2019-04-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澳洲國會昨天通過一項新法例,懲處那些未能「迅速」把極端主義或暴力內容撤下平台的社交媒體,涉案社交媒體的高層最高可判入獄三年,為全球首例。該公司也可被判繳交相當於其全年全球營業額百分之十的罰款。

澳洲國會議員壓倒性通過這項法例,facebook和YouTube等社交媒體及其行政總裁,今後須「迅速」把極端主義或暴力的內容撤下平台,否則須負上法律責任。涉案社交媒體若未能把恐怖主義、謀殺或其他嚴重罪案的影片「迅速」撤下平台,可被判罰相當於其全年全球營業額百分之十的罰款,估計數以十億美元計。而這些公司的行政人員,面對最高入獄三年的刑罰。

澳洲反對黨工黨雖然表示對支持這項法案有難處,但仍投了贊成票。不過,工黨表示,若贏得五月大選,將與科技業商討可能的修正案。檢察總長波特表示,這項立法可能用來鎖定極右派分子使用的平台,像4Chan及8Chan。

未來將由陪審團決定社交平台是否迅速撤除這些令人不快的內容,新法落實方式引發疑慮。科技公司、政策專家及律師嚴厲抨擊這項立法。公共事務研究所形容新法,是「對媒體自由明目張膽的攻擊」。

研究人員布希奈爾說:「把社交媒體高層關進大牢的做法……企業與高層或許會採取審查制來回應刑罰威脅。」

紐西蘭基督城兩座清真寺三月十五日遭到恐襲,自稱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澳洲籍槍手塔蘭特朝着正在祈禱的穆斯林開槍,造成五十人喪命。

塔蘭特並在facebook直播其行兇過程,歷時十七分鐘。有關片段在網上瘋傳,澳洲對此十分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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