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3200萬罪成 「網絡沙皇」囚14年
2019-03-27 00:00
魯煒曾被西方媒體形容為「有權決定億萬網民看甚麼」的「網絡沙皇」,登上二〇一五年《時代》最具影響力人物榜。他落馬之後,遭官方嚴斥「欺騙中央」「拉幫結派」「以權謀色」「毫無廉恥」,是被定性用詞「最狠」的大老虎。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二〇〇二年至二〇一七年,被告人魯煒利用擔任新華社秘書長、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信辦主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絡管理、企業經營、職務晉陞及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共計受賄三千兩百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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