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資涉400億 泛亞有色罰款十億

2019-03-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雲南昆明四年前發生的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昨日一審判決,經營該交易所的昆明泛亞有色公司被罰款十億元(人民幣,下同),其負責人單九良判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千萬元。另有三家公司被罰款、二十名被告被追究刑事責任。有媒體曾報道,該案涉及二十個省二十二萬名投資者,涉及金額高達四百億,曾引發大規模進京上訪。

新華社引法院的判決書稱,二○一一年至一五年,單九良等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以稀有金屬買賣融資融貨為名推行「委託交割受託申報」業務,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給付固定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單九良等還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據內地媒體報道,二○一五年七月,泛亞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支付投資者的贖回要求,事件涉及二十個省、約二十二萬名投資者,涉及金額約四百億。有過千名投資者在雲南、陝西等地阻礙交通請願要求取回投資款。有數百名投資者還曾到北京向國務院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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