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用上童年照 雲南警方認錯致歉

2019-03-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日,雲南警方發布懸賞百名逃犯的公告,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明顯小於實際年齡,甚至是童年照。公告發布後,隨即引起內地網民熱議。前晚,雲南警方刪除該懸賞公告,並發布致歉信。

前天,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公安局發布《鎮雄縣公安局關於懸賞通緝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開懸賞通緝該縣一百名「涉黑涉惡」及其他嚴重暴力犯罪等在逃疑犯。不過,有網民發現《公告》中多名通緝犯的照片明顯小於實際年齡,甚至是他們的童年照。一名十七歲的通緝犯,照片看起來僅三四歲;一名五十多歲的通緝犯,照片看起來僅十二三歲。

面對「用童年照追逃」的質疑,鎮雄警方回應稱,因為疑犯犯事後一直外逃,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時的照片,只能用能找到的童年照。當局警察認為,「仔細看五官,這些不會變的,歡迎舉報。」不少內地網民討論此事件,有人認為應該體諒警察,亦有人留言諷刺「以為是走失兒童認領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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