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台灣罰款13萬 凌友詩:保留申訴

2019-03-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台籍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在政協大會發言,力促兩岸統一,被台灣內政部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罰新台幣五十萬元(約十三萬港幣)。凌友詩昨天對《星島日報》表示,台灣當局的做法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將對判決保留申訴的權利。

凌友詩接受本報訪問時回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基於兩岸處於交戰狀態而制定的。既然是交戰狀態法規,不准到大陸擔任黨、政、軍及政治性組織職務的限制,就只能限於台灣現役軍人或政府高層,不能下及台灣政府基層人員和一般平民百姓。如果牽連如此之廣,連一般基層公務員或普通百姓也限制,那就是違反人權、限制人民自由了。

凌說,她只是台灣普通老百姓,不能同意當局所做的罰款裁定,認為這個裁定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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