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高票通過 明年實施

2019-03-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為應對中美貿易戰而迅速起草的《外商投資法》,昨日在全國人大高票通過,將於明年開始實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表示,新法是為更好保護外資及規範政府行為,將來當局會繼續出台更多法規和文件,以落實法案。李克強還指出港澳台的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不僅不會影響,還會更有利於吸引港澳台投資。

昨日上午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外商投資法》,兩千九百二十九票贊成,僅八票反對、八票棄權獲得通過。新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取代此前的「外資三法」,對外資實行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並明文規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外資)轉讓技術」。兩會期間,草案還新增要求行政機關人員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漏外商商業秘密,否則會被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港澳台商關心投資是否參照外商政策,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上明確指出,「港澳台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剛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而且我們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還要繼續沿用」。未來,國務院在制定有關法規或者有關政策性文件的過程中,會認真聽取港澳台同胞的意見、以及進一步發揮港澳作為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作用、為台胞來大陸投資興業創造優惠的條件。

李克強還介紹,為了落實法案,政府會根據新法的精神出台一系列法規、文件,保護外商權益,比如信息投訴機制如何公開、透明、有效。「這是我們下一步要做的很重要的事情」。此外,新推出的負面清單還要「逐步做減法」,外商非禁準入的範圍會愈來愈大。還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將修改《知識產權法》,對侵權行為引入懲罰性的賠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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