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阿里多持科技股 游說港推企業非同權

2019-02-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企業「同股不同權」架構諮詢自去年被煞停後,市場的關注度亦隨之而冷卻,惟昨日外電報道指出,原來國內兩大科技巨頭騰訊(700)及阿里巴巴一直沒有放棄做「說客」,因兩家旗下擁有數十個可作分拆上市的投資項目,若港交所(388)在此事上「開綠燈」,兩大科技巨頭可坐享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額外投票權的優越待遇。

據彭博報道,日前於港交所上市的貓眼娛樂(1896),主要股東之一騰訊曾向交易所聲言,若不能在首次公開發售(IPO)時認購更多股份,則會放棄在港上市。結果遭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拒絕。另一類似事件是,內地醫藥企業藥明康德(2359)來港上市之時,其投資者之一的高瓴資本亦一度要求「重複申請」(double-dipping),即上市前的主要股東,在IPO時可參與國際配售或成為基石投資者,變相加碼投資,獲得更多持股。

報道續指出,騰訊(700)及阿里巴巴一直有向交易所游說,期望修例以容許企業持有更大的投票權,箇中原因之一是,此兩家科技巨頭旗下擁有數以十計的「同股不同權」投資項目,作為主要的企業股東若可保持多數投票權,便可對其維持長遠的掌控。

報道又稱,於去年赴美上市的騰訊音樂,不來香港的原因之一,正是本港不容許企業持有「超級」投票權的制度。此外,報道又引述消息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有份投資的內地超市業務易果生鮮曾於去年提過來港上市,惟阿里期望可以「非同權」股份架構持股。據報道,貓眼及阿里均拒絕回應報道,港交所發言人高凱莉回應指出,不評論個別公司,騰訊亦未有回應。

港交所自去年四月修改《上市規則》後,引入「同股不同權」架構股份及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企業來上市,當時曾計畫將於新例實施後三個月內,展開企業「同股不同權」的諮詢。惟後來於七月底前突然宣布暫緩諮詢計畫,理由是當時對企業「不同權」之發展理念存在分歧,須交由高層次的金融領導委員會再作商討,再者是當時市場需求有限,亦考慮到短期內不宜推出多項新政策。

本月初,港交所主席史美倫亦曾向傳媒表示,「企業不同權」為「同股不同權」架構的最後一個步驟,會繼續推進,惟指現時未見市場對此有很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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