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爆炸案 疑兇殺人後自殺
2019-01-27 00:00
長春市公安局昨日在其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前日下午爆炸案發生後,在公安部和吉林省公安廳指揮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抽調二百多人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
通過提取現場遺留未引燃爆炸物上的DNA比對,綜合現場勘查、調查走訪,並與提取到的視頻監控相互印證,最終確定現場死亡男子郭某濤(男,一九六二年生,江蘇省人)係本案犯罪嫌疑人。
郭某濤身患癌症,悲觀厭世,在松原市將與其有經濟糾紛的男子谷某某殺死後,於前日中午駕車來到長春市,在萬達廣場炸毀其停在地下停車場的私家車,隨後在公寓樓三十層租住房內引爆自製爆炸物身亡。
雖然當局宣布破案,但有網民則指出,在公寓樓發生爆炸後,現場有十多個爆炸物從樓上掉到地面再發生連續爆炸,當局似乎有必要作出解釋。另外,春長市當局前日公布死者是在大樓的寫字間發現,現在則公布是在公寓住房內,前後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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