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新質疑就業補助 倡改名減長者內疚感
2019-01-20 00:00
立法會上周四通過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擱置將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調高至六十五歲後,林鄭月娥即於翌日宣布,下月起同步推出一千零六十元的「就業支援補助金」,六十至六十四歲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均可受惠。張建宗昨日於廣州出席活動後強調,調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目的是釋放勞動力、鼓勵就業,並非要刁難長者,政府亦為受助人提供就業支援。他重申決定已平衡各方面考慮,政府不會強逼長者工作,並會寬鬆處理申請人的不同需求。
張建宗又提到,現時健全成人綜援的受助人可享有每月最多二千五百元的豁免計算入息,而該水平已是十六年前訂立,政府會在年底前檢討此上限,以反映這段時間的整體經濟發展和工資上調,並令受助人綜援加上薪金的整體收入提升。他舉例說,如果申請人有一份月入四千元的兼職,而豁免入息的水平提高,整體收入亦會增加,再加綜援金和補助金有三千多元,合共已有六、七千元,強調這是普通長者綜援下特別津貼制度追不上的水平。
不過,社福界仍批評新方案屬錯誤,周永新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補助金金額相當於健全成人和長者綜援標準金額的差距,反映政府變相承認削減六十至六十四歲健全受助人的綜援標準金額屬錯誤。他又認為政府落實調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前,沒有考慮六十至六十四歲的人士通常因難以找到工作才申請綜援,質疑政府以就業支援為名,推出折衷方案是另一個錯誤,亦名不副實,「他們申領綜援都是沒有工作,或者找不到工作,那你支援些甚麼就業呢?」
周永新建議將補助金改名為「居家生活補助金」,以減低沒有工作受助人的內疚感,同時把強制六十至六十四歲受助人參與「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畫」的安排改為自願,並為有工作的受助人提供交通津貼,提高他們求職的動力。
同場的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則直言「唔改可能好過改」,他指政府稱政策改動不涉節省公帑的考慮,現時卻只補回標準金額,而不補回其他補助金,令受助人每月最少失去六、七百元的做法感到不解,又批評政府由前年《施政報告》提出調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到推出「就業支援補助金」,有關政策都是閉門制訂,從沒有和社福界、議員以至社會商討。
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昨出席活動後表示,不認同推出新措施代表政府「跪低」,只是政府之前未有深思熟慮措施的行政安排,並指補助金的安排務實合理。他認為,若政府先創造對高齡人士友善的工作環境,改動政策時會較順暢,但由於香港屬自由市場,難以估計需時多久,才可把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的就業率,由現時五成升至七成,故措施是「無辦法中的辦法」。他指社署會以寬鬆的方法協助相關受助人,政府亦樂意與民共議,檢視政策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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