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中學校長職級調整有因
2019-01-16 00:00本報昨獨家報道,教育局屬下的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日前通過調整中學校長職級方案,建議把十八至二十三班中學的校長職級,與二十四班或以上的「大校」看齊,由「二級校長」調升至「一級校長」,受惠校長雖佔全港官津中學的一成三,但此舉將使得全港九成中學,校長職級劃一為「一級校長」,無疑影響深遠,值得深入討論。
在自願減班後,本港的中學班級結構多以二十四班(即每級四班)為主流,校長職級以此為分水嶺,然而隨着適齡中一生回升,中學新學年將會加派復位,班級結構多是十八或二十四班,以往班數劃界已不合時宜。從人事管理來看,以往十八至二十三班的「細校」,與「大校」校長同工不同酬,令他們多另謀高就,副校長亦不願原校晉升,寧可往外走謀求出任「一級校長」,令管理層更替頻繁,影響學校管理與持續發展。把十八班至二十四班或以上的中學校長職級「看齊」,無疑有助挽留人才,避免管理層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
至於少於十八班(即每級不足三班)的中學,在適齡中一生人數已告穩定下,料會自然淘汰,故「二級校長」及「首席學位教師」的職級,只是學校結束前的過渡安排,亦屬合理。程尚達聽聞,專責小組亦曾討論十八至二十三班的中學,是否與「大校」看齊把副校長人數擬增至三人,但始終未達共識,況且方案已把全港絕大部分中學校長職級看齊,即使未盡人意,中學界亦願意收貨。
檢討中小學校長至教師的待遇,無疑是體現「對教師好一點」的承諾,但具體帶來教學質素的變化,始是家長期待,相信教育界成功爭取之餘,亦切記社會對教育專業的高度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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