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羅霖昨發聲明回應前夫劉坤銘日前的反擊,她否認不斷作出失實報道誹謗前夫以及利用孩子作個人宣傳,指離婚後一直獨力照顧兒子,鼓勵兒子多聯繫父親,但前夫一年只見兩個大仔一次,令關係疏離。而法庭就離婚案已為雙方作出財產處理,她指前夫只是放棄對羅母及羅姊名下物業作申索,並沒轉移物業予她,她取回前夫之前欠款,從沒從他身上取得其他金錢,前夫承諾支付兒子教育費,但後來多次未依時支付大仔的美國學費及宿費,她多次向前夫追討不果才入稟法院。最後雙方同意前夫需向她支付之前拖欠的教育費,之後只需負責支付兩個大仔部分教育費及細仔全部教育費。
她解釋「零贍養費」意指前夫支付教育費外,沒支付兒子的贍養費,如對他造成不便或不安表示遺憾,強調兩個大仔大部分教育費及三個仔全部生活費都由她支付,多年來花約500多萬,現在實在無力,望前夫可和兩個大仔生活,負責他們所有教育費及生活費。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