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更多

地產 更多

財經 更多

娛樂 更多

體育 更多

國際 更多

中國 更多

國台辦:放棄「台獨」者或免刑責

大陸上周五頒布懲治「台獨」的司法解釋文件,對「台獨」分子最重可判死刑。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日說,曾經主張「台獨」者,若主動放棄分裂立場,不再實施相關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可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對於台灣當局稱大陸無權跨域追究台灣民眾,朱鳳蓮強調國家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法律依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1日聯合發表《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根據現行《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對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即日起

《治安法》修例 擬罰穿美化侵略戰爭服飾者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對《治安處罰法》修訂草案進行二審。鑑於此前有意見認為草案中「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的定義模糊,有關部門決定在二審稿中具體列出5項「應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包括「穿着宣揚或美化侵略戰爭的服飾標誌」等。分析指關鍵在於意圖和影響  近年內地不時發生公開穿着日本和服或扮演日本軍人而引發的社會事件。2022年,蘇州一女子因穿着和服拍攝,被警員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帶走,引起議論。  去年9月,《治安處罰法》修訂草案一審稿新增「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等行為。不過在徵求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