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旅客走私60只日本地龟判监12个月

2019-05-07 19:55

一名旅客因走私日本地龟,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被判处监禁。  警方图片
一名旅客因走私日本地龟,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被判处监禁。 警方图片

一名旅客因走私日本地龟,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早前被判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处监禁。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43岁男旅客从日本东京出发,于2018年10月26日抵达本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内发现60只日本地龟。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明物种。他于今年5月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21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及考虑其家庭状况而扣减刑期后今日判被告即时监禁12个月。

日本地龟属《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条例》的罚则已于去年5月1日修订并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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