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证潜金像奖会场追星 两内地汉获判缓刑

2019-05-06 13:26

两被告潜入会场目的想同电影明星合照。资料图片
两被告潜入会场目的想同电影明星合照。资料图片

两名内地汉上月因「只系想同电影明星合照和拍摄」而使用伪造的证件,潜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举行的第3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二男早前承认欺诈罪及使用虚假文书共两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监禁2个月及3个月,二人均获缓刑1年至1年零3个月。

两被告分别是来自沈阳的宣传及媒体工作者胡方旭(36岁),及来自深圳的摄影师陶文宝(29岁)。胡被控一项欺诈罪,而陶则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

两名男被告的背景报告正面,胡的报告指他因无知而犯罪,守法意识薄弱,但没有计划犯下是次事件,只是单纯在场外买下别人兜售的证件。吴蕙芳主任裁判官判刑时胡「破坏规矩」,吴官指胡曾说「国内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惟吴官以普通话斥胡:「我不相信内地的法律有任何不足的地方,我已不认为你看得很清楚。这次事件显然涉及刑事,是你的守法意识非常薄弱⋯我接受此次是个别情况⋯但如果你下次来港再犯同类案件,必定严惩」。胡最终被判监禁2个月,缓刑1年。

陶的报告则指出他并没有任何赌博、吸毒等坏习惯,但因经济问题而欠债,一直与妻子积极工作以归还贷款,二人亦需供养及照顾一名5岁的女儿。辩方指任职摄影师的陶有真诚的悔意,而假证是由友人提供,在接获明知是假证时仍犯罪的原因只是想拍下明星照片来推广其生意,以赚钱养家糊口及还债。吴官判刑时向陶说:「你以后最好跟我老老实实地做人,你如果不老实的话,下一代一定亦不是老实人,上梁不正下梁歪,身为父母应做好榜样」。陶最终被判监禁3个月,缓刑15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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