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台北士林地检署尊重判决 通缉陈同佳有效至2055年
2019-04-29 17:08
涉嫌去年2月在台湾杀死同行女友的香港男子陈同佳,4项洗黑钱罪成判监29个月。处理案件的台北士林地检署表示,尊重香港法院判决,又希望香港提供司法互助,引渡疑犯到台湾审讯。
士林地检署发言人邱智宏指,不管是按照甚么样的法例,或是相关的一些程序,现在只想可以回应台方司法互助的请求,之前也有提逃犯移交,这都是台方希望香港政府可以回应的事项。至于香港政府要如何回应、用甚么依据、甚么程序来回应,基本上就尊重香港政府就立法权、司法权运作的结果。
士林地检署去年12月已经对陈发出通缉令,一但陈入境台湾,就可依法拘捕,通缉时效更长达37年6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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