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指修订引入谨慎责任是大进步 麦志豪:要清晰界定严重个案

2019-04-26 17:23

麦志豪欢迎有关修订,认为引入「谨慎责任」的概念是很大的进步。
 资料图片
麦志豪欢迎有关修订,认为引入「谨慎责任」的概念是很大的进步。 资料图片

政府就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展开3个月的公众谘询。渔护署建议,引入「谨慎责任」制度,不论是永久或暂时拥有动物的主人,抑或是管理或看管动物人士,都需要妥善照顾动物。至于残酷对待动物的最高罚则,谘询文件提出由现时最多监禁3年,提升至监禁4至10年。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主席麦志豪欢迎有关修订,认为引入「谨慎责任」的概念是很大的进步。

麦志豪引用条例内容指,市民应该明白不是伤害动物才算犯法,而是对所养的动物「唔好」,亦有机会触犯法例。他认为,修订条例中有含糊的地方,需要交代清楚,例如一些较严重的个案可建议加重罚则,但如何定义「严重」,署方需要就严重的个案,作出清晰定义。

他关注法例执行问题,建议要从市民开始饲养宠物时,就严格执行,包括要有完善的晶片制度、宠物店卖的动物要有完整的登记记录。他又说,本港可以仿效外国,饲养动物一定要有晶片,主人需上堂学习饲养及照顾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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