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苹果砸伤女婴致残障 「11岁凶手」被索偿636万
2019-04-20 18:05
广东东莞市一位11岁女童,去年3月9日在家中跟狗狗玩耍时不小心将苹果扔下楼,砸伤一名3个月大的女婴,女婴因此头部受创,当时医生判定,女婴的右脑功能恐怕会丧失。女婴父母因此向「凶手」求偿544万元人民币(约港币636万)的赔偿金。
据内媒报导,2018年3月9日下午4点左右,女婴与其祖母在社区的游泳池附近散步,回家途中,女婴伏在祖母右肩上睡著,祖孙二人刚走到第5栋楼楼下时,一个苹果突然从天而降砸中女婴头部,女婴立刻脸色发白,陷入昏迷没有知觉。
救护车其后赶到,女婴被送往塘厦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之后因为伤势比较严重,再转院至深圳市儿童医院。
当时主治医生张医生表示,女婴仍在儿科加护病房接受治疗,而且有大面积的脑出血,集中在大脑右侧、右侧顶部和颞区,右侧头骨还有粉碎性骨折。经治疗后虽然已脱险,但医生指,「即使以后醒过来,孩子右脑的功能也可能已经完全丧失了,现在只希望能够保住她左脑的功能」。
2019年法医鉴定,女婴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都需专业护理人员照顾(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截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开庭,已历经150多天的住院治疗。
经过警方调查,扔苹果的「凶手」是住在20层楼以上的住户,据了解,是11岁女童放学回家后,独自一人在家跟狗玩耍时,不小心把苹果滚落造成悲剧。
女婴父亲余先生认为,女童家属应对爱女的伤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于是将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4月18日下午对案件进行审理,被告代理律师对女婴父母表达歉意,但赔偿费用实在太高,也不能接受护理费用标准,认为女婴受伤后仅半年,被告对「需大部分护理依赖的鉴定结果不认同,鉴定标准亦不明确」。
被告代理律师指出,不只有女童家属该负责,事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并没有做好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安全防护,违反《住宅设计规范》相关规定,申请追加事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余先生认同这项说法,社区大门处设计也确实存在安全疑虑,同意追加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
经过庭审,法官宣布休庭,另定时间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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