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指法例有限制 杨岳桥:政府称法庭可把关「擘大眼讲大话」

2019-04-03 15:08

议员杨岳桥斥政府「擘大眼讲大话」。 资料图片
议员杨岳桥斥政府「擘大眼讲大话」。 资料图片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早回应公众就《逃犯条例》修订建议的关注,指出在引渡过程中法庭可以有效把关。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议员斥政府「擘大眼讲大话」,他解释,在移交逃犯的拘押令聆讯中,法庭受制于法例限制,一般不会考虑被告提出证明自己无罪的反证,只要控方符合表证成立(prima facie)的要求,就会发出拘押令,而行政手续完成后,就会正式引渡。被告在聆讯过程中,抗辩空间非常有限,政府指法庭可妥善把关的说法,并非事实的全部。

杨岳桥更指出,政府在草案中降低了可信纳证据的门槛,没有仔细订明在特别移交安排—也就是将会适用于中港引渡的个案引渡安排中,申请方是甚么部门及职级的官员及司法机构人员,才可签署的可信纳为证据的文件,这就像「魔鬼在细节」,假如申请方的法治水平不足,搜证质素欠佳或常有滥告诬告,被告可能蒙受不利。

杨岳桥反驳郑若骅「双重犯罪原则」的说法,因申请方若有心引渡,并不会选择一条在香港无法成立的罪名,更不会表明这是政治检控。他指这个道理「小孩子都懂」,特区政府的解释根本无法释除港人疑虑。

杨岳桥更提到,特首和多位政府官员多次尝试说服港人,可以信任特区政府会妥善把关,但他亦指出,就算今届政府秉公办事,也不能保证下届或未来的特区政府不会疏忽或滥权。他表示,由于香港的主要官员缺乏民主监督,政府请市民相信官员的说法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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