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综合招聘试6月举行 明起接受申请

2019-03-28 14:16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拟于6月1日及8日在香港举行。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拟于6月1日及8日在香港举行。

政府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拟于6月1日及8日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徵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29日)起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表示,应徵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除非应徵者持有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的同等成绩(有关详情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考试,以便在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当有关职位作招聘时,符合应徵资格。

此外,政府会测试应徵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基本法测试的成绩会用作评核应徵者整体表现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2018至19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测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书(CSB31(3/2019))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人必须于4月11日下午5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书。

有关这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更多详情,将于明日起上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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