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党施虐】承诺重新做人远离损友 被告:以前细个以为有好多机会

2019-03-28 12:41

案发现场。资料图片
案发现场。资料图片

天水围童党去年欺凌施虐一名14岁女童,分别以烟头烧女童阴毛、以凳脚戳其下体及用衞生巾贴其面等方式虐待女童,8名男女被告分别已被判入更生中心或感化令等,曾有偷窃前科的第8被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被判继续在感化院作进一步辅导,以断绝与损友的来往及希望重回正轨,其母亲亦会赔偿1660元予女事主。

青少年罪犯评估委员会报告指出在案件中协助毁坏木櫈以提供武器的第8被告(14岁)在感化院7个月期间有正面的转变,对自己的过错作出反省,承诺会重新做人,亦愿意向女事主作出赔偿。

张洁宜裁判官阅过报告后,对第8被告说:「你系2年监护令唔肯改,有咩令到你忽然系感化院改过呀?」,第8被告回答说:「以前以为细个就会有好多机会,但我系感化院失去自由后有时间作深切反省,令我知道坐监系好辛苦嘅」,第8被告亦指自己这次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囚。第8被告在张官质问他反省了什么时,他指自己「唔应该恰人,事主可能会系多人嘅地方惊」。张官要求第8被告说出自己的做法对事主有何伤害,第8被告指其行为「对事主有好大侮辱,好惨⋯被人呃⋯佢有受伤⋯有流血⋯」。

张官要求第8被告想像自己代入女事主角色在事件中有何感想时,第8被告指:「佢会好惊,好伤心,咁样俾人打,俾人侮辱,会好无面」。张官又质问第8被告在感化院学到什么时,第8被告说:「思想、行为、情绪⋯成熟咗,无咁幼稚,识企系人哋角度谂嘢」,第8被告亦打算与损友断绝来往,亦指自己已转换电话号码及社交媒体帐户,避免损友继续联系。

第8被告解释感化院比劳教中心更适合他的原因是,他在感化院可以学习如何与人相处,「唔会一意见不合就同人闹交」,亦变得专心读书上课。张官指责说:「咁你以前都有返学架喎!」,第8被告则坦诚自己以前没有留心上课,现在已有所改变。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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