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台湾开罚50万台币 凌友诗:不合情理保留申诉

2019-03-16 16:02

凌友诗表示保留申诉权利。
凌友诗表示保留申诉权利。

港区台籍全国政协委员凌友诗在政协大会发言,力促两岸统一,被台湾内政部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罚新台币50万元(约12.7万港元)。凌友诗今日对《星岛日报》表示,台湾当局的做法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将对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凌友诗接受《星岛日报》访问回应,《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基于两岸处于交战状态而制定的。既然是交战状态法规,不准到大陆担任党、政、军及政治性组织职务的限制,就只能限于台湾现役军人或政府高层,不能下及台湾政府基层人员和一般平民百姓。如果牵连如此之广,连一般基层公务员或普通百姓也限制,那就是违反人权、限制人民自由了。

凌续指,她只是台湾普通老百姓,不能同意当局所做的罚款裁定,认为这个裁定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凌友诗说,她在大陆没有居民证,所以台湾当局不采取吊销户籍的方式而用条例的另一个条款,以她在大陆地区的党、政、军、政治性组织担任职务,罚款新台币10万(约2.5万港元)到50万元。又由于认为她发言「极为不当」,所以课罚最高罚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个竹幕条款,严重违反人权,目的在阻止台湾人民到大陆去发展。本人对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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