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提醒国民 勿因好奇吸食大麻

2019-03-17 15:07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在官方微博向旅荷中国公民发出提示,提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指近年来,部分旅荷中国公民为满足好奇心,在「大麻店」(Coffeeshop)吸食「大麻蛋糕」、「迷幻蘑菇」等软性毒品,导致精神恍惚,行为失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此,中国驻荷兰使馆郑重提醒:虽然荷兰对软性毒品采取宽容政策,但购买、持有、吸食或出售相关毒品仍受荷兰法律严格管控。根据有关法律,持有5至30克软性毒品将被处以75欧元罚款,持有30克以上软性毒品将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16750欧元罚款。

此外,2013年1月1日起,荷兰全境的「大麻店」均被禁止向未获得荷兰居留的外国公民出售软性毒品,根据法律,顾客进入「大麻店」前均须接受居留证件检查。需特别注意的是,将在荷兰购买的软性毒品带到其他国家也属于犯罪行为。

另根据荷兰法律,携带500克及以下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携带500克以上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缴纳78000欧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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