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虚报被掳罪成判囚5月准保 官:完全是自编自导自演咎由自取

2019-03-15 16:13

林子健到庭。郭显熙摄
林子健到庭。郭显熙摄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嫌于前年讹称遭人迷晕后掳走,更被人在双腿镶上21口钉书钉,以此向警方报假案。林子健被控虚报有人犯罪受审,案件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林子健被判罪名成立,判囚5个月。辩方即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法官批准。

现年44岁的林子健涉嫌于前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向侦缉警员黄继霈,讹称自己于同日下午在油麻地介乎咸美顿街与碧街之间一段砵兰街被人拐带。

林子健声称,他当日在案发地点遭两名操普通话男子以身躯夹着走,被带上一辆货车后遭大力打面,不久被掩口鼻迷晕。他又收到自称国安局人员的语音信息,警告他不要将球星签名照交给刘晓波妻子刘霞。有不知名人士当日将他带到室内殴打,以普通话问他是否认识刘霞,又责骂他「不懂爱国,不懂爱教」。

控方反驳指,闭路电视片段可见林子健当日在街上悠然自得地行走,所谓拐带从无发生。他曾于案发前以手机搜寻麻醉剂哥罗芳的效用。他声称被弄晕,其血液内却无哥罗芳,显示他有计划虚报有人犯罪。

署理总裁判官苏惠德接纳警方分析,裁定林子健确于8月10日由马鞍山寓所乘巴士前往旺角,并在砵兰街上自行戴上口罩、鸭舌帽和太阳眼镜,往弥敦道一间快餐店上厕所后,自行前往出发至西贡的小巴站,乘搭小巴到西贡。虽然法庭无法观察戴口罩男子的容貌,但从其衣著、外型、服饰、背囊和内八字步姿可见,戴口罩男子必然是林子健。

苏官续指,当戴口罩男子戴上口罩时,正是林子健声称被拐走之时;当该男子走上前往西贡的小巴时,正是林声称从昏迷中醒来之时。苏官亲自比对所有影像,信纳警方证人指,在所有关键时间,都无其他与林相似的人在案发地点现身。

纵使在西贡区截取的闭路电视片段画质不佳,苏官认为这并不重要。林子健是否自行到西贡,都不是本案关键。关键在于林子健是否明知地向警方虚报有人犯罪。其身上伤痕是否自残造成,却不构成合理疑点,因犯人可预先设局,自行编造伤势增加自己被人虐打的说服力。苏官裁定,案发当日并无拐带事件发生,林子健以口罩、鸭舌帽和太阳眼镜隐藏身份,掩人耳目,完全是自编、自导、自演,报假案罪名成立。

至于两名辩方证人的证供,苏官都认同他们均诚实可靠,但辩方专家并无亲自检查林子健伤势,仅透过影像分析,无能察看细如轻微浮肿的伤痕,故其证供缺乏稳妥基础。另外,林子健友人龚立人的证言仅属传闻证据,法庭不会赋予任何比重。

辩方表示,林子健得悉裁决后作了清晰指示,他至今仍确信无犯法,故不作任何求情。惟大律师自行提出3点求情,包括林子健人格正面、他和家人因本案蒙受巨大精神压力,和他失去往美国耶鲁大学修读博士课程的机会。

苏官判刑指,林子健有预谋和计划行事,犯案后不但毫无悔意,更公开在记者招待会表示被拐,误导社会各界甚至国际社会,有内地部门针对持不同政见人士,在本港闹市中近乎目无法纪地将异见者拐带捆绑,藉此引起公众关注、不安和恐慌。警方于事后被逼花4个月时间翻看逾千小时闭路电视片段,即时监禁无可避免。辩方大律师所指的情况,完全是林子健咎由自取,故他不获减刑。

法庭记者:黄梓生 陈楚琨

建立时间:13:55
更新时间:16:13

林子健被控虚报有人犯罪受审,案件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郭显熙摄
林子健被控虚报有人犯罪受审,案件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郭显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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