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报假案】控方陈词指林子健被掳事件是「做show」 官押下月15日裁决

2019-02-18 14:23

被告林子健(黄衣)。 陈楚琨摄
被告林子健(黄衣)。 陈楚琨摄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嫌于前年「报假案」,讹称遭内地「强力部门」掳走施虐案,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作结案陈词,并将于3月15日下午作出裁决。

控方陈词时指林子健在被掳后回到家,所做的行为并不吻合受虐人的即时反应,直言林是「做show」,并指他召开记招后没有补录口供,林子健原本只细声地说「痴线」,随即在庭上打断陈词,斥主控「咁样讲大话嘅!」,遭裁判官提醒,林致歉但坚持「但我只系觉得讲大话」。

控方伍健民大律师陈词时指,根据警方搜集的闭路电视片段所画的路线图,林子健不可能如他向传媒所言,到快餐店如厕后才被人掳走,「如果被人掳走去唔到厕所」,认为林所言的「假故事」是不攻自破,其行纵已被天眼全部拍下,就「好似水晶球咁清楚」。而辩方专家证人只言林子健的伤势可以是自残及他残,两者皆可,未有进一步说法之馀,亦无视自检视过林的伤势。

伍大状续称,林子健当日被掳走后回到家,在停车场附近「施施然地叹饮品」长达20分钟,反问「呢啲吻合受害人嘅反应?」,亦不符合林向传媒称自己心急欲返家的反应。伍又指,案发在闹市,但就未有证人见到林被掳走,而伍谓林的背囊非常大,而身形亦「鹤立鸡群」,不可能无人见到。综观而言,林子健被掳走一时根本没有发生。

辩方陈伟彦大律师先指出,警方所画的路线图是建基于推论之上,假设闭路电视的先后之序是正确,但警员作供时则未能说明,闭路电视片段与格林威治时间相差多少、亦不知闭路电视如何运作,表示不可能排出真确时间。再者,负责认人的警员亦未能准确认到片段中戴口罩的男子为林子健,指控方要有确实的证据,直指「控方证据已经玩完」。

陈大状续指,控方的闭影片段亦有不少盲点,在某些路段其实并不能拍到林的踪影,亦质疑警方未有取附近停泊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事发经过时间很短,故途人「留意唔到啲咩喺呢件事上系正常」。而负责认人警员声称3个月内用了1500小时看片认人,但事实上某些片段用了4倍速,实际看片时间无人可知,认为其证供没有代表性。

而对于控方专家证人指林子健的伤势似自残,但案发时有太多可能性,而专家亦承认离林被掳走后已隔15小时,某些红印或已消散。而警方在林子健家中亦未能搜到藤条、钉书机、钉书钉物品。

而对于控方指林遭人施虐后,反应并不寻常,陈大状则认为「唔报警、迟报警有好多理由」,而林子健认为本案涉及政治教训,没有第一时间报案是情有可原。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2:09
更新时间: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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