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车位商人挥拳袭司机 官指行为如路霸不排除判监

2019-03-06 15:04

被告方础民(左)。林欣乐摄
被告方础民(左)。林欣乐摄

56岁政府制服供应商商人于去年11月,在其位于湾仔的公司附近一个咪表位找位置泊车,其妻子帮忙站在霸位,期间遇上另一名泊车司机,两人起争执,其妻打算报警并对该司机举机拍照,司机欲伸手推开,被告见状从对面马路冲至挥拳打伤司机。被告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认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只因爱妻心切才冲动犯案。裁判官认为被告所做与「路霸」行为无异,若轻判此案,变相鼓励其他市民仿效,不排除会对被告判监。案件暂时押后‪至3月27日‬,以索取社服令报告。

被告方础民,56岁,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被告于18年11月8日在湾仔爱群道7号摩利臣山游泳池外袭击男子麦启滔,而对该男子造成身体伤害。

法庭记者:林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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