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颁令学联胜诉 可收回「自治八楼」物业

2019-03-06 14:50

自治八楼的成员在法院外拉横额。刘晓曦摄
自治八楼的成员在法院外拉横额。刘晓曦摄

学联去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前身为学联社会运动资源中心(现为自治八楼)被人非法占用,被告今没有出席于区域法院的传票聆讯,司法常务官何展鹏颁令学联胜诉,下令学联恢复拥有八楼单位的管有权,他人未得许可不得进入该单位。

原告为以信托形式持有八楼物业的「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公司」,被告为「九龙弥敦道739号金轮大厦8楼A室」的占据者。

学联的律师代表指已把传票张贴于被告单位的显眼位置,但被告并没有派代表到庭出席聆讯,聆案官最终接纳学联收回物业的申请。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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