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便利店抢盒装奶及3700元 男药房经理认罪判囚2年8个月

2019-03-04 12:49

案发后,警方到场调查。 资料图片
案发后,警方到场调查。 资料图片

男药房经理去年7月某凌晨于尖沙咀柯士甸道7-11便利商店,突然要胁女收银员指:「攞晒所有钱出嚟,唔畀我就捅死你!」,更要求「我净系要大纸」,最终成功抢劫一盒价值$9.5元的牛奶及港币$3700。男子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抢劫罪,最终被判入狱2年零8个月。

郭伟健法官指虽然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心肌坏死,心脏功能衰退至只剩「三成功力」,犹如一名70岁老翁,行路站立都感到不舒服。但郭官认为被告却在自知健康欠佳的情况下犯案,而且被告曾干犯同类案件并在保释期间犯案,但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后便判其监禁32个月。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犯案前与同居女友争执,被告离家呼吸新鲜空气,并想到涉案便利店买饮品,但身上并无任何武器,亦没有以口罩掩盖面貌,整件事情并非处心积虑,被告只是单纯想吓唬收银员,并没有意图伤害任何人。被告饮用牛奶后向债主还款$3500,使用馀下港币$200购买新衣物。

37岁男被告樊永健被控于2018年7月27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7-11便利店劫去48岁女店员刘慧敏Lillian 的$3700港元现金及店内一盒价值$9.5元的鲜奶。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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